主办:365 com线路检测 |
日期:
全站搜索:
365 com线路检测-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公开管理监督保障
索引号
发文机关
省政府网站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3-01-01 09: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长期有效

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暂行办法

0
来源: 省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3-01-01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第一条 为了强化对全省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社会评议,是指全省各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的活动。

  第三条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的对象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


  第四条 社会评议主要对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的以下工作向公众征集批评、意见和建议:

  (一)是否按条例及规定确定的公开方式和公开范围公开政府信息; 

  (二)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查询工具的便捷性;


  (三)对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设施建设情况以及相关服务工作的评价; 

  (四)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情况的评价;

  (五)对收取费用合法性的评价; 

  (六)其他。 

  第五条 社会评议工作由各级政府办公厅(室)采取问卷调查、网上评议、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 评议等次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评议结果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七条 各市、县、区政府办公厅(室)于每年1月底前完成本级行政机关(含公共企事业单位及乡镇政府)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情况汇总工作,报上一级政府办公室(厅),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省政府办公厅于每年2月底前完成各设区市、省政府各部门上一年度社会评议情况汇总工作,同时通过政府网站向公众反馈。

  “情况汇总”的内容包括:开展社会评议的情况、评议项目、公众意见、改进措施、取得的效果等,并附开展社会评议活动的相关资料。

  第八条 各级行政机关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对“社会评议”提出的问题,要制订改进措施,有条件的,应及时予以改进;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应向公众说明。

  第九条 本办法从2008年10月16日起施行。



Tags:

    审核:     责任编辑:     编辑:
Insert title here
如果您在本页面发现错误,请用鼠标选择出错的内容片断 ,然后同时按下“Ctrl ”与“Enter ”键,以便将错误及时通知我们,谢谢您对本网站的大力支持。
网站地图联系方式
365 com线路检测版权所有 Copyright by Shaanxi Province Department of water resources
备案编号:陕ICP备14004168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39      公安机关备案号:61010202000160
地址:西安市尚德路150号      邮编:710004      电话:029-61835268   邮 箱:sxsl_2010@163.com
软件支持:西安迪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029-865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