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办事指南 场景导航 常见问题 社会民生
365 com线路检测网上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办事指南1行政奖励

防汛抗旱抗洪中作出显著成绩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0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09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事项名称 防汛抗旱抗洪中作出显著成绩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事项类型 行政奖励 行使层级 省级
受理部门 陕西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 通办范围 本省
办理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1991年第86号令、2005年第441号令修改)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一)在执行抗洪抢险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防守得力,奋力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 (二)坚持巡堤查险,遇到险情及时报告,奋力抗洪抢险,成绩显著者; (三)在危险关头,组织群众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抢救群众有功者; (四)为防汛调度、抗洪抢险献计献策,效益显著者; (五)气象、雨情、水情测报和预报准确及时,情报传递迅速,克服困难,抢测洪水,因而减轻重大洪水灾害者; (六)及时供应防汛物料和工具,爱护防汛器材,节约经费开支,完成防汛抢险任务成绩显著者; (七)有其他特殊贡献,成绩显著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国务院2009年552号令)第十二条 对在抗旱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八条 对在防汛抗洪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实施主体 法定机关 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
联办机构 承诺办结时限
办理地点 西安市尚德路150号365 com线路检测 法定办结时限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8: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联系电话 029-61835069 监督电话 029-87448414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图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样表下载
备注

Tags:

    审核:     责任编辑:     编辑:
365 com线路检测
365 com线路检测版权所有 Copyright by Shaanxi Province Department of water resources
单位地址:西安市尚德路150号  邮 编:710004  电 话:029-61835232
硬件支持:陕西省水利信息中心  软件支持:西安迪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029-8652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