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办事指南 场景导航 常见问题 社会民生
365 com线路检测网上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办事指南1行政处罚

对由省级负责(含省水利厅直属单位)实施的水利工程,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处罚

0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08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事项名称 对由省级负责(含省水利厅直属单位)实施的水利工程,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处罚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行使层级 省级
受理部门 政策法规与安全监督处 通办范围 本省
办理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2003年第393号令)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价款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部2005第26号)第四十条 违反本规定,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实施主体 法定机关 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
联办机构 承诺办结时限
办理地点 西安市尚德路150号省水利厅 法定办结时限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8: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联系电话 029-61835348 监督电话 029-61835007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图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样表下载
备注

Tags:

    审核:     责任编辑:     编辑:
365 com线路检测
365 com线路检测版权所有 Copyright by Shaanxi Province Department of water resources
单位地址:西安市尚德路150号  邮 编:710004  电 话:029-61835232
硬件支持:陕西省水利信息中心  软件支持:西安迪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029-86520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