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首页 办事指南 场景导航 常见问题 社会民生
365 com线路检测网上服务平台
  当前位置: 首页办事指南1行政处罚

对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处罚

0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08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事项名称 对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处罚
事项类型 行政处罚 行使层级 省级
受理部门 渔业局 通办范围 本省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六条 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渔业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重要渔业水域、渔港设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可以设渔政检查人员。渔政检查人员执行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交付的任务。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主体 法定机关 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
受理条件
联办机构 承诺办结时限
办理地点 西安市尚德路150号省水利厅 法定办结时限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节假日休息)8: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联系电话 029-61835166 监督电话 029-61835007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图
收费标准 不收费 样表下载
备注

Tags:

    审核:     责任编辑:     编辑:
365 com线路检测
365 com线路检测版权所有 Copyright by Shaanxi Province Department of water resources
单位地址:西安市尚德路150号  邮 编:710004  电 话:029-61835232
硬件支持:陕西省水利信息中心  软件支持:西安迪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 话:029-86520092